抚松县环保局强化措施,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严把环保审批第一关。对环境影响恶劣、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认真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从根本上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是严格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河流断面的监管,对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的企业一经发现,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强制淘汰、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严厉打击“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对故意违法排污、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保证企业严格守法。
四是建立排污口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五是建立环境违法排污举报制度。公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69”,支持和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公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是建立企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制度。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各企业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消除污染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及时制定预防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县环保局备案。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