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长春消费投诉3461件 商品类投诉中家电最多

01.08.2017  14:08
上半年长春消费投诉3461件 商品类投诉中家电最多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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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关于消费者投诉,长春消费者协会公布这样一组信息。

  7月31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7年上半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9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461件,办结3461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投诉解决率9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5万元。加倍赔偿10件,加倍赔偿金额16916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7件。

  具体来看,上半年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合同问题占投诉量的32.10%;质量问题占投诉量19.10%;售后服务问题占18.41%;计量问题占12.42%;虚假宣传占6.47%;价格问题占2.83%;安全问题占0.66%;假冒问题占0.23%;其他问题占7.77%。

   与2016年同期相比较情况

  与2016年同期相比(如图一所示),涉及计量、虚假和安全问题增幅大。其中,计量与同期相比增幅1492.59%;虚假问题增幅700%、安全问题增幅350%。

  其中,安全问题突显在商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如装修材料等商品甲酫、重金属等超标;虚假问题突出商品销售和服务承诺不实所引发诚信问题突出。

  同时,在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占投诉总量的14.24%;服装鞋帽类占8.87%;交通工具类占7.43%;房屋及建材类占5.46%;食品类占3.58%;日用商品类占2.6%;首饰及文体用品类占1.21%;医药及医疗用品类占1.36%;农用生产资料类0.81%;烟、酒和饮料类占0.26%。

   与2016年同期相比较情况

  从商品类投诉来看,与2016年同期相比投诉量整体下降(如图二所示)。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房屋及建材类及食品类投诉量仍居前五位。其中,房屋及建材类和食品类投诉量与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30.34%、80.95%。

  在服务大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占18.32%;电信服务占14.88%;销售服务占6.3%;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占5.14%;互联网服务占3.73%;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占1.79%;教育培训服务占0.95%;公共设施服务占0.81%;保险服务0.29%;邮政业服务占0.43%;卫生保健服务占0.2%;旅游服务占0.12%;金融服务占0.06%。

   与2016年同期相比较情况

  从服务类投诉来看,与2016年同期相比(如图三所示)电信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姨乐体育服务、互联网服务投诉比重明显上升。投诉量居前五位的是生活和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互联网服务。

  这些服务类投诉都是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在消费中接受服务较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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