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公开选调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开展2019年兴原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9年兴原乡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通过松原日报、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发布(http://jkq.jlsy.gov.cn)。
二、报考条件
1.报名范围
松原市及各县(市、区)(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考生按照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松原市青年大街4089号,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党群工作部干部科)。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兴原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复印章。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
选调部门负责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
11月19日8时30分至11月29日16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此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4.相关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安排
1.笔试
根据岗位需求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
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8:30—10:30
报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选调单位要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兴原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推荐表请考生认真填写,同时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3.面试
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考察
选调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果,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中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通过差额考察确定最终拟试用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培训教材,一切信息均已此次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及电话: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438-2161087
(来源: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