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

25.01.2017  20:36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调味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和水果制品等7类食品7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3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品177批次,糖果制品99批次,酒类97批次,蔬菜制品90批次,水果制品9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北京百粮汇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来安县荣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百粮汇食品专营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冰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14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8%)高出75%;二氧化硫检出值为47.1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mg/kg)高1.4倍。检验机构为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标称山东谷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由谷乐甄选食品网官方专营店在国美(网站)在线销售的单晶冰糖,二氧化硫检出值为47.4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mg/kg)高1.4倍。检验机构为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标称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古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分装、由古松官方旗舰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白砂糖,二氧化硫检出值为22.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6mg/kg)高2.8倍。初检机构为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标称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生产、由南通鼎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好冠家”非转基因大豆油,酸值(KOH)检出值为0.35mg/g。比标准规定(一级浸出成品油不超过0.20mg/g)高出75%。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河北、江苏、安徽、山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江苏、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酸值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大豆油》(GB 1535—2003)标准中规定浸出成品大豆油分四级,酸值(KOH)限值分别为一级≤0.20mg/g、二级≤0.30mg/g、三级≤1.0mg/g、四级≤3.0mg/g。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二、二氧化硫

  硫磺作为加工助剂,在制糖工艺生产过程中生成二氧化硫,起到澄清、漂白作用。《白砂糖》(GB 317—2006)规定,精制白砂糖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要≤6 mg/kg;《单晶体冰糖》(QB/T 1173—2002)中规定单晶体冰糖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要≤20 m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三、还原糖分

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还原糖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单晶体冰糖》(QB/T 1173—2002)中规定一级单晶体冰糖的还原糖分要≤0.08%。还原糖分超标与生产工艺、运输储存环境等有关。

【相关链接】

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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