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通告2016年5月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

15.06.2016  17:16

  2016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2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0.9%。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1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陕西美力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经典婴儿配方羊奶粉(1)中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分别为1500CFU/g、2200CFU/g、4400CFU/g、1300CFU/g、1500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小于或等于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小于或等于1000CFU/g的要求。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吉林省的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贵族幼儿配方奶粉(3)中二十二碳六烯酸检出值为0.796m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为≥1.12m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低0.324mg/100kJ。

  另,黑龙江辰鹰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婴慧婴儿配方奶粉(1)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硒的单位印刷错误,将单位“μg”错误印刷为“mg”。

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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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关于2016年5月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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