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3.09.2016  11:06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提出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依法监管。一手抓批发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监管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指导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通过协议约定等方式,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双方应尽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批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改正;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直至规范为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惩重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为批发市场落实《办法》推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公布行动部署、行动进展、行动成效,赢得社会各界特别是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的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主动学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四是强化调度指导。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调度和跟踪掌控推进进度和工作质量,认真研判进展情况,不断总结贴合实际、贴近监管对象的有效监管方法,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阶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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