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扶余市质监局接到由国家、省、松原市逐级批转的“关于扶余市肖家乡汇丰马铃薯深加工合作社涉嫌非法添加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督办通知书,扶余市质监局按照督办部门的批转意见,立即组织稽查分局集中力量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检查及调查取证:该单位生产的“承江”牌马铃薯生粉由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抽样,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 PH值、灰分、水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判定结果为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共生产800袋(25kg/袋),现库存800袋(无销售记录),总计20吨。货值96000元。扶余市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目前,该批产品已做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