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城镇被列入吉林扩权试点 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
城市晚报讯 近日,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点城镇扩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要求,依托现有行政体制,围绕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调整县(市、区)和试点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通过扩大试点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试点镇统筹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激发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探索城镇向城市转型的路径,促进全省城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等18个城镇被列入扩权试点重点城镇名单。
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按照“能放则放、责权统一”的原则,赋予试点镇一定的县级行政审批审核权、行政执法权、社会管理权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试点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依法赋予部分行政审批权。简化项目审批服务环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需上报国家、省和市(州)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由试点镇办理预审,报县级相关部门“见文行文”,予以转报;其他核准、备案项目审批由县(市、区)相关部门下放到试点镇,县(市、区)职能部门给予业务指导。
依法委托部分行政执法权。通过委托的形式,把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劳动保障监察、食品卫生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权(行政处罚权除外),依法委托给试点镇政府。
赋予试点镇方便群众办事的社会管理权。对已经下放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照的办理权,有关县(市、区)要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对尚未下放的权限,有关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下放,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吉林省扩权试点重点城镇名单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
农安县合隆镇 榆树市五棵树镇
永吉县(中新食品区)岔路河镇 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
梨树县(辽河垦区)孤家子镇 梨树县郭家店镇
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 前郭县长山镇
抚松县松江河镇 大安市安广镇
辉南县辉南镇 延吉市朝阳川镇
敦化市大石头镇
磐石市明城镇(中央编办扩权强镇试点)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省扩权强县改革的扩权强镇试点)
梅河口市山城镇(省扩权强县改革的扩权强镇试点)
延伸县级行政管理机构。对没有直接下放或委托给试点镇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在试点镇设立若干县级部门派出机构并履行县级部门的部分管理权限,同时赋予试点镇政府必要的监督协管权限。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所有下放、委托给试点镇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一律进入试点镇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首接件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
探索试点镇机构编制管理形式
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合理确定试点镇的机构编制,创新用人机制,为试点镇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根据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镇人口增加比例,由所在县(市、区)通过调剂的办法适当增加试点镇编制总量。其中行政编制由所在县(市、区)在乡镇行政编制总数内调剂解决,事业编制由所在县(市、区)在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编制内调剂解决。
创新用人机制。充分利用现有人员编制资源,创新人员配置方式,探索灵活用人制度,激发人员活力。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试点镇干部任用的有关决定精神,试点镇党委书记可由县(市、区)副职领导兼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试点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级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任用,由所在县(市、区)党委会讨论决定,试点镇党委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其他工作人员的任用、聘用、考核、奖惩、交流等,由试点镇党委确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创新雇员聘用管理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探索实行雇员制,建立平等、公开的用人机制,设立特殊技术岗位,实行“以岗定薪”。采取灵活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考核与薪酬待遇相衔接的绩效薪酬制度,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试点镇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责权不匹配问题得到有效破解,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规划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
城市晚报记者 李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