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11月2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滨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办副主任张意海汇报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书记,市政府相关副市长、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市法院、检察院,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高广滨书记对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安监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特别是在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市安监局做了很多很有意义的尝试,也得到了省安监部门的充分肯定。
对下一步的工作,高广滨书记要求全市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朝鲁书记、超良省长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继续把安生生产牢牢抓在手上,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重点抓好“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 全面加大新安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特别是要让所有企业和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新安法的核心精神和具体规定,严格依法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首先要立足于防,要强化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监管,对一些重大隐患必须加大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就要整改到位,一时整改不了的一定要监管到位,确保不出问题,确保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改革试点工作。 重点围绕省里下达的“侧重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这个试点任务,切实用改革的思维、改革的举措,全力破解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四是强化“六打六治六整顿”秋冬攻坚会战。 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整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整顿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一定要有声势,要有效果。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包括企业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都要落实好,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后果的,一定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张意海局长从六个方面汇报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前10个月,全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低于省政府下达的阶段性控制考核指标,发生较大事故两起,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是“五个全覆盖” 贯彻落实较好。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演练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全市共责令停产、关闭企业89户,罚款1,365万元。在燃气管网、供水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共投入隐患整改资金4.6亿元。去年排查出来的385个重大安全隐患,已经整改245个,剩下的全部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挂牌督办。 四是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建成。 将明确责任作为建设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在全国创造性地采取“划干分净”、设立“四一一”社会监督公示板等措施,将政府外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市15个县(市)区、开发区共划分三级网格1,775个,确定了各级各类政府监管人员4,451名, 网格管理人员4,298名,首次摸清了全市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大型商场、市场按一户计算)140,761户,从而解决了以往监管对象底数不清、监管责任不明这个老大难问题,并将属地监管、行业管理、专业监管、综合监管部门的具体责任落到了人头,为开展“一企一策”活动和落实安全监管的“全覆盖”“零容忍”打下了可以实现的基础。同时,还投资400万元开发并完成了防控体系综合监管平台(一期)建设。 五是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得到明显加强。 为了彻底解决以往市安办一块牌子、无机构、无人员的问题,长春市安监局对局内设机构职能进行了全面调整,重点强化了安办的力量,有效解决了以往综合协调力度较弱的问题。围绕解决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的问题,在全国首家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督促建设部门开展了安全监管“网格化进工地”活动。目前,长春市正在按照省里的要求,对调整安监内设机构、强化综合监管以及创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尽快上报省安办。 六是对明年及年底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 抓好“六打六治六整顿”秋冬会战,按照新修订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兑现奖惩,广泛开展新安法的教育培训活动,主动配合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深入推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及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建设,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设计、严格管理,早日启动实施”的要求,做好安全教育体验公园的前期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