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肯定我市《环保法》实施工作

21.01.2016  14:02

  松花江网讯 1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称《环保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成员还有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金华、副主任委员车黎明,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武树森及省人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省人大代表。

  省环保厅厅长石国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东、副主任李彦群,副市长崔振吉陪同检查。

  陈伟根一行先后深入到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市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国电吉林江南有限公司、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听取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实地了解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各单位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汇报,并就我市贯彻实施《环保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座谈,研究探讨解决之策。

  陈伟根对我市在贯彻实施《环保法》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吉林市对实施《环保法》工作高度重视,下了很大的力气,工作主动,富于创造,执法严格,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他希望吉林市更好地发挥人大的立法职能,深入研究、不断创新立法工作,适时地出台环保方面地方法规,有力推进《环保法》的实施,为全省做出表率。

  就全省如何进一步实施好《环保法》,陈伟根提出,要大力倡导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让相关部门和普通百姓都有责任感,不断提高人们对环保的认识。要不断研究、创新、探索,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举措,把环保工作抓到实处。要加强追责,认真追究环境违法者和不作为官员的责任,通过追责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自觉守法的意识,要改变简单枯燥的说教式教育模式,让百姓真正明白,环保与每个人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江城日报记者/周俊山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