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联合执法整治省内短线旅游市场秩序
联合检查组检查现场
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为落实全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联合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长春组织开展省内短线旅游市场秩序突击检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负责检查车辆运营资质、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等经营行为;旅游部门重点负责检查旅行社经营资质、导游执业等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查处无资质经营客运、旅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7月3日早晨4:40分,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会同长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长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来到长春市南岭体育场、省文化活动中心两个短线旅游发车点,现场对吉林省红太阳商务旅行社、长春五洲旅行社等7家旅行社,租赁雇佣的12辆旅游大巴及14名导游人员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了旅游车辆运输资质、线路包车单、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旅游包车协议、旅游行程单、导游人员从业资格。并要求各旅行社决不能租用手续不全、车况不好的车辆组团出游,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此次检查未发现受检旅行社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将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继续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黑社”、“黑车”、“黑导”等非法经营、无经营许可从事旅游业务、以不合理低价诱导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无证照、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不按规定执行包价旅游合同、租赁使用不合法旅游车辆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旅游旺季市场秩序安全、有序。
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出行选择旅行社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仔细阅读签订旅游合同,详细询问运输车辆、自费购物等环节和项目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旅游安全、消费称心。同时,在旅游中如发现旅行社、导游以及旅游服务辅助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可投诉举报。
可采取电话、在线举报和信函举报三种形式。
(一)电话举报:0431-85653030、89279751;
(二)在线举报:可发送举报材料至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信函举报:请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316号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收,邮政编码: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