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手机盗抢险理赔太复杂 噱头大于实际意义

16.01.2016  17:33

原以为保了盗抢险手机丢了也能弥补损失,但是实际理赔时,却发现好多槛。哪个槛过不去,你的理赔都要泡汤。

 

日前,长春市民梁先生给媒体打来电话称,前几天他的手机被盗了,因为在360上买了手机盗抢险,他想理赔,却发现理赔过程太坎坷,一个小小的手机盗抢险涉及到3家公司,这让他有点难理解。

 

一部手机盗抢险涉及3家公司

 

2015年11月份时,长春市民梁先生花近5000元买了一部手机,当时在手机里下载了一款360安全软件,软件上有一项功能是“盗抢险”,消费者可以通过这项功能,给自己的手机保险。由于保险费用不高,梁先生花26.9元钱买了最高保额4000元的保险。

 

2016年1月8日,梁先生的手机不小心被盗了。当时因为着急出差,他报了案后,又买了一部手机,并且重新补办了一张手机卡。

 

买了新手机后,我又下载了360安全软件,当时以为我以前买的防盗险没有保上,结果下载后发现保单已经成立了。”于是,他按照保单上的要求,给9555*客服打了电话。

 

梁先生说,他打了20多遍电话,均显示是“空号”。

 

没办法,我又给360软件公司客服打电话,客服告诉我一个400客服电话,说是与他们合作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电话。”拨通电话后,这家公司的客服人员又告诉梁先生,他投保的保险是与他们公司合作的另一家保险公司,于是又告诉梁先生这家保险公司的电话,但是电话仍然打不通。

 

要想理赔需要准备12项材料

 

无奈之下,梁先生想到保险公司一般都在上海、广东等地,于是试着在9555*前加了区号021,没想到电话接通了,并顺利报了险。但是最后给他来电话的办理理赔的却是这家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工作人员。

 

经过一番周折后,梁先生原以来保险可以顺利理赔了,但是看到保险公司给发过来的一份个人电子产品理赔流程后,心里又没底了。

 

要想理赔,需要我提供12项材料。”他说,有些资料他需要重新补。“买手机的时候商家说不开发票可以便宜,但是理赔材料必须要提供发票,我得重新补办。除此之外,还要去公安机关取报案证明。

 

记者从梁先生提供的理赔资料看到,12项材料包括出险通知书(附件模板);索赔申请书(您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申请);保险单 /保险凭证;损失清单(附件模板);赔款确认书(结案前);权益转让书;现场照片(公安机关是否到现场照相);公安部门/警方出具的报案证明或报案回执或立案证明原件,(证明中写清报案原因、受理报案的公安部门/警方网点详细地址和名称、接报案警员姓名和警号及联系方式;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同名银行卡购机发票原件(如投保的手机是合约机,应提供通讯运营商开具的合约发票原件和合约协议复印件;使用360手机卫士客户端启动防盗功能搜寻被盗或被抢手机记录的截图打印件;保险合同载明的其他证明材料;其它经保险人认可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理赔需要签“权益转让书

 

材料的准备也许只是麻烦一些,梁先生对保险公司发来的一份“权益转让书”有点不理解。

 

为啥我的理赔保险权益要转让给这家保险公司呢?”当梁先生看完“权益转让书”后方明白,原来是转保的结果。

 

根据“权益转让书”内容显示,贵司签发的**号保险单承保我公司的**, 保险金额为**元,于**年**月**日因**出险受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损失。请贵司按照保险单条款规定,将应赔付损失金额(大写)**(小写)** 先予赔付我司。现我方同意以上述款项金额为限,将我方对有关责任方的追偿权益转让给贵司,并承诺全力协助贵司或共同向该第三方追偿损失。特立此据!

 

一个小小的盗抢险没想到理赔程序这么麻烦、复杂。”梁先生无奈的表示。

 

对于这次理赔能否成功,梁先生没有把握。“理赔资料里有些资料很严格,不知道我提供的能否符合要求。

 

通过这次理赔经历,也让梁先生感到这种保险“噱头大于实际意义”。他表示,如果这次理赔被拒,他不会再相信这些保险了,不会再购买。

 

盗抢定义要求高

 

近日,记者咨询了省内部分保险公司,多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无明显现场盗抢痕迹的损失,包括丢失或神秘失踪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坏,都不属于盗抢保险责任范围。

 

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手机盗抢的定义比较模糊。盗抢的定义是,抢劫是指他人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对被保险人造成或将要造成身体伤害,以非法获取被保险人所有的、所照管或监控的财产的行为。而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是指有明显现场痕迹的他人非法盗取或试图盗取被保险人的财产的行为。包括他人非法进入被保险人住所地并有明显破坏入室痕迹,以盗取或试图盗取被保险人的财产的行为。

 

该工作人员提醒出险投保人,当“盗抢”事实发生后,一定要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等待公安机关定性处理,获取“手机盗抢”报案回执。

 

如何索取“手机盗抢”报案回执,那这份回执要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开具呢?

 

对此,派出所的民警表示,“手机盗抢”报案登记表的开具十分谨慎,需要被盗者报案后,派出所工作人员前往事发现场勘察确定。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这样的回执,因为定义为盗抢需要对现场进行勘察的,并且在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下定论。定性十分复杂,所以通常情况下,派出所开具受理案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