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房后欲退 因相关款项与开发商起争议

14.02.2015  05:35

    核心提示:2013年年末,市民姜先生在立湖风景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完房子不久,姜先生又决定退房,因为和开发商一直协商不成,退房这事直到现在也没能解决。 2013年年末,市民姜先生在立湖风景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完房子不久,姜先生又决定退房,因为和开发商一直协商不成,退房这事直到现在也没能解决。

    2013年12月22号,姜先生交了90%,大约36万房款,决定买下立湖风景小区的一套房子,当时签订了认购书。姜先生说,正常情况下,交完房款一个月后,他就可以正常办理入住手续,但就在办理入住前,他听说小区手续不全。

    “后来我经过多方面打听,发现这个小区五证不全。属于没有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开发的这个小区。”姜先生说,得知小区手续不全,担心日后办理产权证有困难,思来想去他决定退房。姜先生找到开发商几次协商之后,对方同意退房,但是有个条件。

    “要分期分批给你退款,还要扣他一定的损失,大约3万左右。”姜先生说,因为要扣除近三万元的费用,自己不同意,退房的事情没有协商成功,这事一拖就是一年多。为了了解详情,6号上午,记者来到小区的销售中心,开发商方面负责销售工作的赵经理表示,他们要求扣除姜先生近3万元的费用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当时开发商是找代理公司进行的销售,姜先生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已经将那部分代理费付给了代理公司。

    “当时是代理公司给他卖的,代理公司卖的时候要收代理费,2%代理费,他已经拿走了。这2%的代理费要由他自己承担。”立湖风景小区 销售经理赵经理说,第二个原因,是在姜先生确定在购买那套房子之前,已经有人看中那套房子,并交纳了2万元的订金,当时开发商是按照双倍定金返给对方的。

    另外,赵经理表示,目前小区销售许可等手续还在办理当中。小区之所以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是因为资金问题。

    采访过程中,姜先生始终不同意之前开发商扣除近3万元费用,赵经理表示,有关具体扣除费用的事情,需要等领导从外地回来之后,才能给姜先生做出回复。姜先生也表示,自己可以等等看。对此,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宗丽娜律师认为,既然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或是销售许可,那么姜先生要求退房,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宗律师表示,姜先生如果与开发商方面协商不成,应尽快走法律程,如果起诉前,开发商仍然没有取得销售许可或是预售许可,姜先生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宗律师业提醒其他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确定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许可或是销售许可,只有取得这些正规手续后,购房者才能与开发商签定正规的购房合同,降低一房二卖、以后无法办理产权等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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