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116户家庭办证生二胎
30.03.2015 11:51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单独两孩”政策在我市“落地”一年来,共有2116户家庭办理了再生育证明。
去年,南关区松竹梅社区居民徐影的“单独两孩”申请得到批准,她如今有了两个孩子。徐影说,她通过媒体获悉我市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经过咨询社区计生干部,得知自己家符合政策要求,于是按照相关手续办理了再生育证明。
2014年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条例》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其中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即“单独两孩”政策)。从新政实施到去年年底,市卫生计生委对全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62445户家庭进行了调查,其中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家庭24129户,准备生育二孩的家庭有11440户,准备近三年内生育的家庭有7406户。
据介绍,申请办理“单独两孩”手续时,夫妻双方须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生育证明;已经有子女的,须携带一胎生育证明和独生子女证,以及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到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记者王菁菁)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30.03.201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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