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72户农民卖粮遭遇赖账警方7个月追回300多万

20.03.2015  07:27

中国吉林网延边讯 原本是很讲信誉的粮食收购商,但在丈夫去世后,接管生意的妻子经营不善出现亏损。为了还上亏损,妻子拖欠72户农民300多万粮款不还。近日,和龙警方成功将该笔粮款追回,如数还给农民。

2010年,于某、闫某夫妇在和龙市龙城镇官地村开办了一家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每年他们都先赊账收购四周村屯村民种植的玉米,用自己家的烘干厂烘干后出售,再将现金交付给售粮的村民。多年来,因为他们讲信誉、还款快,尽管他们收购的价格比别人家的低几分钱,村民们仍然愿意找他们赊账卖粮。

2013年年初,于某因病去世,妻子闫某接手丈夫的生意。从2013年10月份至2014年3月份,她赊账收购了龙城镇、福洞镇、头道镇、安图县72户农户售粮款总价值800余万元。由于她经营不善,闫某发现自己如果全额返还村民的售粮款后,自己会亏空330万元。

于是从3月份开始,她以卖出的玉米款没有进账、经营亏损为由,拒不支付从和龙农民手中购粮的330万元。多次索款无望的村民们,在7月份开始到当地镇政府和和龙市政府上访求助。很快,村民们反映的问题引起了和龙市政府的重视。

7月22日,和龙市公安局党委指示以经侦大队牵头,抽调局内骨干民警15余名成立专案组,对龙城镇官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诈骗农民玉米款一案立案侦查。接案后,办案民警对72户村民逐一进行走访,先后制作笔录200余份,对闫某的收售粮款账目逐笔进行了核对,对其资产流动进行了调查。

历时7个月后,警方终于查实,总价值800余万元的玉米,闫某已全部出售得款千余万,所得钱款用于偿还其它欠款和消费,造成了理应还给村民的330万售粮款亏损。为了不还村民的售粮款,她还将自己的68余万元的现金转移到朋友和亲属名下。将自己名下的一门市房、一住宅楼、烘干厂房、铲车、货车、机器设备等总价值298万余元的资产更名过户给他人,造成自己破产的假象。

今年2月,在和龙市政府及和龙市龙城镇政府、福洞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和龙市公安局将72户村民的售粮款330万元全部追回,并交到村民手中。

目前,闫某已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姜云志 记者 周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