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花2000元购名牌手表 戴7天就出故障

25.02.2015  15:50

花2000多元购买的手表,戴了不到七天就出故障了。春节七天长假,长春市民也遇到不少烦心事。昨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节日期间,长春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投诉10件,其中,通信类投诉2件,反映收费等问题;超市投诉3件,反映购买商品不去皮、购买糖果已过期、熟食分量不足;钟表投诉1件,反映表的质量问题;KTV投诉2件,反映不允许自带酒水及设最低消费;餐饮投诉1件,反映不给开具发票;小轿车投诉1件,反映所购车辆不给合格证;鞋类投诉1件,因断底发生纠纷。

据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介绍,在消费咨询的一百余件中,主要咨询是与市民生活保障类消费品和服务有关。主要反映在:商品退换货、餐饮服务质量、就餐消费不给开发票;超市商品价格突然涨价、商品标价与实际结账名细不符、食品质量与赔偿问题,超市不用降解包装物、通信服务及手机问题咨询较多。

案例:

长春市一名消费者近日花二千多元购买一块(罗西尼)手表,带了不到七天就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要求更换,但商家已没有同款商品,变要求购买者更换一块其它品牌、不低于原购买价格(飞亚达)手表,当时卖家承诺该手表有防水功能,消费者同意了商家提议,没想到购买者带了不到七天表又出现进水问题,又找到商家要求更换原购买罗西尼品牌手表,商家以想要更换不能低于购买价格引发纠纷。

消协解读:

钟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国家在钟表类产品的三包政策中有明确的规定,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商家不应拒绝消费者的退换货请求,也不能要求消费者更换同类别的其他商品。案例中商家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