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局:法人或工商企业公示信息虚假可举报
06.11.2014 21:03
本文来源: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知道市场主体公示了虚假信息后怎么举报吗?工商部门对公示的信息是如何抽查的?昨日,长春市工商局对此进行了解读。
据长春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旦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或者对企业公示的信息有疑问,或者发现个体工商户的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举报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只受理书面举报(举报登记表);二是只受理实名举报;三是不在公示系统中提供举报入口。除公民主动举报之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对企业信息进行随机抽查。
本文来源: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6.11.2014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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