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校园“防火”自查

20.11.2014  13:33

本报讯 (记者张佳 实习生周思瑞)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即日起至12月20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全部排查一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院所要对本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检。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重点检查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特别要以消防水池、室外消防用水、高位水箱、供水管道防寒防冻等为重点。

要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班队会、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校园网络电视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广大师生。

要开展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及保安等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排查登记,并在11月30日前进行全面维修保养;要坚持每月开展水源普查,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