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24.02.2018  09:32

  昨日,记者从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关于印发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已正式下发。通过污染源普查,摸清我省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掌握全省、各地区、各行业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分布情况,以及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处理处置情况,建立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完善环境统计平台,为我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根据方案,明确普查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吉林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2017年度停产的产业活动单位,纳入普查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关闭的产业活动单位,不纳入普查范围,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5类污染源。长春晚报记者 陈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