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18条人才新政”
多类引进人才将获税后3万元至200万元安家补贴
本报讯 (记者温斯琪)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意见》 围绕聚焦人才重点、公共服务政策、引才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四个方面,制定了18条激励措施,是我省有史以来政策创新与突破力度最大的一次。
《意见》制定了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不同层次类型将各行业领域人才划分为国内外领军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部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和基础使用人才,即A、B、C、D、E五大类人才。通过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放开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薪酬限制政策、完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政策、完善人才子女就学政策等举措,确保人才安心扎根吉林。
对D类以上引进人才提供全方位免费帮办服务。D类以上人才绩效工资增长比例可上提10%。对科研纳税贡献突出的人才,按照缴税额度给予相应比例奖励。给予5个层次、11类引进人才税后3万元至200万元安家补贴。A、B类省内人才和引进人才子女可任意选择一所公办高中和民办学校就读,按照D类以上引进人才家属意愿,妥善安排其就业。
在强化引才聚才优惠政策方面,我省将开辟引才编制使用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使用编制时,随用、随批、随时落编。同时,探索实行吉林省以及专业技术岗位选聘机制,为高精尖缺人才搭梯子、加凳子。在强化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方面,加大对省级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等科技平台支持力度,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平台给予连续滚动支持。
其中,A类人员特设直聘,特别优秀人才可破格评聘职称、直评特聘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创办科技企业,盘活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资金,下放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调剂权。实行职称特殊评聘政策,鼓励和支持复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