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1日,我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在长春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退休干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原正处级检察员丁树达,长春欧亚卖场董事长、总经理于志良,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王玉民,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李兴涛,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吴亚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主诉检察官张颖,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嘉良,九台区司法局城子街司法所所长郑万亿,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郑伟,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赫然,成为我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
市领导王振华、龙华、李祥、崔国光、张德友、张海胜出席颁奖礼。
颁奖礼现场播放了荣获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的事迹短片。在当选的“十大法治人物”中,有从事法学研究、积极参与立法的专家学者;有厉行法治、常年战斗在执法一线的公安干警;有公正司法、维护正义的法官、检察官。在一个个感人事迹的背后,现场观众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见证了长春法治建设的铿锵步伐。
据了解,今年8月,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起了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活动启动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踊跃参与组织发动工作,按照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群众举荐三种方式,经过逐级推报、筛选和评审,产生了61名初评候选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确定了20名入围人选。经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无记名投票,综合网络投票结果,最终确定了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并确定了王哲等10名同志为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获得者。
又 讯 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接见了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以及提名奖获得者。
王振华首先向获奖代表致以热烈的祝贺,并向工作在全市法治建设各个领域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王振华指出,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可靠保障,大家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清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长春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依法治市的方向、目标、原则和重点任务,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提升法治长春建设水平。
王振华希望各位获奖代表把荣誉化作继续前进的动力,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政法战线和各条战线的干部群众,以更加积极的工作状态,投入到法治长春建设中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弘扬宪法精神,宣扬法治文化,在全市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市市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市领导李祥、张德友、张海胜参加接见。 (记者周源 通讯员王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