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去年,我市市民有237天生活在空气质量达标的优良环境中,城区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与上年比下降……日前,市环保局发布《2015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报告》显示,近三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逐年改善。
我市一直坚持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去年,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市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攻坚会议、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推进会议,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发改、工信、公用、公安、交通、商务、市容环卫、建委、农委、气象、水利、畜牧等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综合优势,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企业,具体到项目,责任到个人,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燃煤小锅炉淘汰——市区财政支付2014年度淘汰小锅炉补贴1.7亿元。2015年,淘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205台,完成省里下达的淘汰任务。
机动车污染防治——市政府印发《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公安、商务、环保部门联合印发《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公告》。环保部门加强尾气污染管理,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80%以上,在线监控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市共淘汰黄标车66637辆。
扬尘污染管控——市城管委召开全市工地环境管理大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环境管理的规定》,联合巡查工地635个。全市建筑工地围挡合格率、场地硬化合格率、洗车设施配备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3.4%,城市道路降尘除尘率大幅提升。
秸秆禁烧——市农委牵头制定《长春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春秋季节对露天焚烧秸秆进行全天候巡查,积极开展秸秆回收利用工作,努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秸秆焚烧现象明显减少。
工业污染治理——全市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建立脱硫、脱硝设施。关停东郊煤气厂,年减少燃煤量65万吨。开展第一批68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综合治理,实施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
能源结构调整——中石油天然气东北大干网已对我市试供气;完成20公里外环高压燃气管网建设和市区150公里燃气管网改造;建成燃气公司1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储罐工程。按照《长春市铁北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完成企业迁建8户。 (记者富沛海 通讯员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