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七类工地强化环境管理
01.04.2015 12:07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随着天气转暖,我市各施工工地陆续开复工。3月31日,记者从全市工地环境管理大会上了解到,为切实解决施工工地影响市容环境问题,我市将对七类工地强化环境管理。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七类工地包括:市政工程施工工地,重点工程施工工地,园林绿化工地,收储工地,拆除工地,开发建设工地,装修装潢、管线挖掘、交通(治安)监控设施施工、改扩建工程等工地。
根据要求,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醒目工程公告,标示清楚工程名称、范围、开(竣)工日期、建设施工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必须实施硬化铺装,铺装距离不低于50米,防止从施工工地向城市道路拖带泥土;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作业的建设工程;除临时的挖掘工地围挡,其他围挡不得占用人行步道设置;各类工程工地施工作业必须有效控制噪声,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过主管部门许可,同时告知附近居民;各类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清理现场,达到料净场清,及时平整场地和恢复周边道路等。
王路在会上指出,工地环境管理是我市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既关系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也关系到百姓民生。各城区、开发区要负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对区域内的工地情况底数清晰;市建委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施工和绿色施工;市公用局要从行业管理角度,对道路挖掘管线施工企业进行监管;市市容环卫局在渣土运输管理上要严格执法,并对各区联合执法队伍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市环保局要对扬尘及产生排污的施工企业敢抓敢管;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加强管理,让市容环境更加整洁美丽。(记者赵雪)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01.04.20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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