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全面“禁燃”专项整治

21.11.2014  10:26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全面实现城区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目标,即日起至明年3月5日,我市集中开展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记者从20日召开的市“禁燃”指挥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新颁布的《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将我市城区四环路以内区域划定为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区域。条例颁布以来,市公安局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地点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已经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事件20起,处罚21人,并联合工商、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整治,查处非法销售点1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清理城区四环路以内区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网点,规范管理四环路以外区域批发经营网点,全面实现“源头”清理整治目标;通过大密度、高强度的集中执法行动,对违规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查,确保全面“禁燃”目标实现。

  副市长李祥指出,开展“禁燃”工作是依法治市的需要,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需要,是保护环境的需要。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禁燃”工作目标,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狠抓运输、经营、储存管理,加大管控巡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开展“禁燃”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加强考核检查,加强监督问责,不断巩固扩大“禁燃”工作成果。李祥强调,“禁燃”工作要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监管全力推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禁燃”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记者于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