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农业强市”跨越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从改革开放初期不足27.5亿公斤稳步提升到90亿公斤的历史阶段水平。(照片由市农委提供)
本报记者 袁 达
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从改革开放初期不足27.5亿公斤稳步提升到90亿公斤的历史阶段水平,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9.2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24.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09元增加到2017年的13000元以上……一组组数字见证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三农”领域发生的巨变。
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我市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五个产粮县(市)区全部进入国家粮食生产百强县。从2016年开始,我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调减普通玉米种植,重点发展蔬菜、苗木花卉、瓜类、果类、食用菌、薯类六大主导产业,农业种植业结构不断优化,加速推动了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
近年来,我市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提质增效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我市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目前全市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500多家,2018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规上企业产值预计实现600亿元以上。为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我市把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作为农业的大品牌集中打造,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每年重点建设20个绿色有机示范园区。我市还在全国多地设立了“长春名优农产品营销中心”,提升了长春名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农村改革步伐的加快,激发了我市农村发展内生动力。2015年,我市启动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改革试点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改革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成效。全市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16063个、家庭农场发展到4498个,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由2011年9.06万公顷发展到目前的55.8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