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我国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
吉林为何率先立法保护黑土地?
这部创制性地方法规,将解决我省黑土地保护工作中的哪些问题?
刻不容缓 保护黑土地势在必行
这是世代生活在黑土地上的百姓中流传的一句顺口溜。
黑土地有机质含量高、土质肥沃,是最珍贵的土壤资源,是大自然给予人类得天独厚的宝藏。我国东北黑土地是世界上仅有的三大黑土区之一,是我国唯一的黑土区,而我省居于东北黑土地核心区域,素有“黑土地之乡”的美誉,优越的耕作条件使我省成为闻名遐迩的全国主要商品粮生产基地。
但是,当前我省黑土地面临着很多问题。
面积减少。据不完全统计,我省黑土地水土流失面积2.59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6.8%,因水土流失形成的长度在100米以上的侵蚀沟有3万多条。
质量下降。东北黑土层的平均厚度,已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60至70厘米,下降到目前的20至30厘米,而且还在以每年0.3至1厘米的速度流失。对化肥、农药的过度依赖和落后的耕作方式导致土壤逐渐板结硬化,对水、肥、气、热的储存、调控和转化能力明显减弱。土壤污染总超标率为7.00%,其中重金属超标、白色污染等问题不容忽视。
同时,从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需要上看,我省粮食产量的80%、调出量的70%以上都是黑土区生产的。从地区生态安全的现实要求来看,黑土地上蕴含着丰富的农、林、水、生物环境和资源,与广袤的长白山区构成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
2015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吉林代表团审议时,详细询问了黑土地保护情况。7月16日至18日,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作出重要指示:“黑土地土质肥沃,是吉林农业发展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开展黑土地保护行动,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制定黑土地保护条例,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
试点先行 黑土地保护于法有据
公主岭市,我省黑土地保护项目试点之一。
4月份,记者和省土肥站研究员黄健一起来到公主岭市黑林子镇尹家屯村。在村子的农田中,黄健俯身抓起一把黑土,攥了一下又松开:“你看,这黑土非常松散,保护得非常好。”
走在田间,闻到一股淡淡的粪肥味。
“地里用的都是有机肥,这是变废为宝。”公主岭黑林子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张敬德告诉记者。
黑林子镇是农业大镇,也是养殖大镇。以往,养殖户将鸡粪等畜禽粪直接堆到路边,严重影响环境,村民意见大,干部更是头疼。
废物如何利用?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给了机会。经过号召和动员,各村组畜禽粪便成为“有机肥”施到农田里。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减少了化肥的使用量。“能减少一半。”张敬德说。同时,玉米的质量变好了。
“质量好,就能卖上价,一斤能多卖一两分钱。”公主岭市红岩合作社理事长苏东红说,农民实实在在得到好处,用有机肥的积极性就更高了。
不仅如此,在黑土地保护上,公主岭还在表土剥离、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农田防护林建设、粮豆轮作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而这些成效,都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实践基础。《条例》全面具体,从黑土地的定义范围、分区分类保护机制、保护工作制度、法律责任体系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对如何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它的施行必然会在土壤改良、培肥地力、水土保持、表土剥离、盐碱地治理、防风固沙、河湖连通、污染监测及防治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条例》的出台既必要又及时,意义十分重大。它符合中央精神和要求,也符合新时代农村实际,贴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民欢迎、百姓拥护,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提及《条例》,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宝很兴奋。
全国首部 充分彰显地域特色
黑土地保护立法属于创制性立法,目前从国家层面还没有制定黑土地保护专项法律,没有上位法和现成经验可以借鉴,涉及的部门、法律法规众多,综合性、专业性都很强,与一般的立法工作相比,面临的问题更多、困难更大。
从2014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黑土地保护情况视察,提出尽快开展立法和制定规划的审议意见,到2015年8月,起草小组完成《条例》初稿,再到2016年9月,《条例(草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至2018年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条例》历经近3年的时间,经过多次调研,三次审议,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于平表示,《条例》出台填补了立法空白、强化了黑土地保护力度,是一项创制性地方立法,我省成为第一个出台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条例》科学界定了黑土地的概念。充分借鉴了国家六部委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采用了土地性状+土壤类型的方式,对黑土地作出界定。不以植被、作物区分,打破了耕地、草原、林地、湿地的局限,冲破了农业、水利、林业、牧业的界限,突出了《条例》立足生态保护的定位。
《条例》明确了黑土地保护法规的调整对象,既具有黑土地保护的综合性,做到与我省现行的黑土地保护相关法规相衔接;又具有特殊性,避免与这些法规在调整对象上发生竞合,增强了《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精神。
《条例》将我省黑土地分为重点保护类和治理修复类两种类型,明确了我省中东西三个区域各自的保护重点同时,将质量严重退化或者污染严重的黑土地作为治理修复类,明确了法律规范。《条例》还将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
文/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