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利用外资形成多元格局

22.11.2018  09:52
  

  自1985年首次引进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以来,我国林业已与多个国际金融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项目合作,林业利用外资形成多元格局、发挥多重效益。

  目前,我国实施林业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共计27个,其中世界银行项目10个、亚洲开发银行项目4个、欧洲投资银行项目12个,累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20.23亿美元,带动国内配套126.14亿元,实现总投资264亿元,受贷省份达23个,覆盖全国600多个县,其中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占1/3以上。项目共完成人工造林1.19亿亩,累计增加林木蓄积量近5.5亿立方米,可提供木材3.3亿立方米。

  我国林业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弥补了项目区资金不足、引领了项目区创新示范、促进了项目区农民脱贫、增加了项目区木材储备、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林业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发展到今天,成效和影响开始走出国门,受到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内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世界银行将“林业发展项目”和“国家造林项目”的成功案例,作为新技术转让和良好管理的典范在发展中国家推广。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政府制定了到2000年建设1亿亩集约经营人工林的规划。正是在这一时期,我国林业外资项目开始起步。1985年,我国林业首次引进世界银行贷款,实施“国家造林项目”。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5.57亿美元,其中引进世界银行信贷3.28亿美元。这是我国开始最早、实施时间最长的林业外资项目,目前已进行到第五期。

  30余年来,我国林业引进外资走过3个阶段。1985年-2000年为初始合作阶段,建设重点以用材林为主,辅以发展部分经济林、竹林和多功能防护林。这个时期国际贷款金额为44亿元,占同期国内营林基本建设投资的23%。2001年-2010年为稳步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国际贷款的重点领域。这个时期国际贷款金额约为77亿元,占同期国内营林基本建设投资的9%。2011年-2020年为深度合作阶段,林业国际贷款规模稳定并有所增长、领域继续拓展,同时,与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始共享中国林业发展的经验和成果,引导国内外金融资本开展林业合作。

  随着我国国力增强、影响力扩大和全球治理体系调整,林业利用外资正在发生变化。

  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角色发生了变化。我国从最大的受援国向股东国、捐款国、合作发展伙伴国和发展经验来源国的角色转变,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国的倚重增加,我国话语权逐步提高。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合作已不再是简单的资金合作,不再停留在借贷与还贷的层次。国际金融组织更多希望借助我国项目发展案例,丰富国际社会发展实践,为国际社会分享我国发展经验和创新成果提供模式和借鉴。

  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对象发生了变化。随着欧洲投资银行的进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创立、金砖开发银行的开业,我国林业与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合作不再局限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合作的选择更加多样,对国际金融组织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日益增强,项目条件更加符合我国的自主发展需求。

  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目标发生了变化。森林和林业问题已超出了一国范围,国际社会迫切要求携手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国际金融组织在参与全球生态治理中,越来越离不开我国的参与,更少不了中国林业发挥作用。林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不只是解决区域发展的具体问题,而是服务我国外交大局,维护国家利益,充分发挥我国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维护木材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应对全球挑战方面的独特作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世行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变化对我国林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出了更高要求,创造了新的空间,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张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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