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慈善组织不得在未经指定的平台公开募捐
今日上午,民政部举行慈善法实施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慈善法实施各项工作进展,并答记者问。
今日上午,民政部举行慈善法实施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慈善法实施各项工作进展,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称:“我们注意到近期民政部指定了首批13家互联网募捐平台,请问民政部后续将如何对这些平台加以监督和管理?那些未经民政部指定的平台能否发布公开的募捐信息?慈善组织是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信息?”
对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安宁回应称,公开指定平台以后我们已经在启动后续的监管,正在研究相关的制度,初步考虑我们想从三方面加以监管:第一,政府部门的监管,目前我们正在建立平台的定期报告制度,还要有退出机制,同时,我们依法受理社会的举报,并严格查处。第二,推进行业的自律。我们想鼓励这些平台共同研究、制定并推动实施基本的技术标准、基本的服务规范,以便为慈善组织提供更加公平和优质的服务。第三,平台的监督还是需要靠社会来监督,应该说我们正在建立一个举报投诉的邮箱,也欢迎社会公众、媒体界朋友特别直接和平台打交道的慈善组织,可以向我们积极举报,我们也将严肃处理。
安宁强调,未经指定的平台能否发布公开募捐的信息,《慈善法》规定的很清楚,不能发布。如果慈善组织在未经指定的平台上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我们将对慈善组织依法予以处理。
慈善组织在这些指定平台发布信息以后,按照《慈善法》的规定他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但是按照先后顺序,应该先在指定的平台上发布,然后再是自己的网站。同时考虑到网络技术的发展,扩展到也可以在自己的微信以及其他自己的网络平台上发布。(编辑 郭丽杰 责编 彭车建)
来源:人民网 (记者 李楠楠 责编 张雨)
版权声明: 松花江网是江城报业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松花江网、《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松花江网”和作者姓名;吉林市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如若违反,松花江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能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