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总工会:引入社会力量监督非公企业安全生产取明显成效

23.12.2015  11:18

  今年,朝阳区总工会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小型非公企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员的社会招聘试点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22日,记者从吉林省小型非公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经验推广会上获悉,今年,朝阳区总工会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小型非公企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员的社会招聘试点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朝阳区总工会首批招聘8名群众监督检查员,分配在8个街道工会,面向3844家小型企业开展劳动保护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企业1328家,各类隐患3793个,已整改各类隐患3728个,整改率98.3%。建立劳动保护制度企业3260家,占走访检查企业总数的84.8%。聘用群众监督检查员从根本上解决了小型非公企业工会干部队伍人员不足的实际问题,同时,为小型非公企业建立群众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长效监督检查机制,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记者 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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