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多次性侵未满14岁少女 致其怀孕流产

23.03.2015  10:56

  隔壁老伯、附近老乡、修车男子以及送煤气工,长期与同一名未满14周岁的少女阿丽(化名)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近日,福建福州仓山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阿丽1999年出生,四川人,随务工的父母来到福州,在仓山一所小学读书。2012年夏天的一天中午,仓山区一处民房出租屋内,读小学五年级的阿丽来到隔壁邻居家玩耍。52岁的谢某明知阿丽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以给少量钱财的方式,诱骗阿丽与其发生性关系。此后至2014年2月,谢某以小恩小惠的方式,在其出租屋内频繁与阿丽发生性关系,最终导致阿丽怀孕,并于去2014年8月实施引产手术。

  由于阿丽放学回家后,经常到上雁村的自行车维修店里玩,修车男子张某就此认识了阿丽。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49岁的张某明知阿丽年仅13周岁,仍在其店内以及附近小树林内,多次与阿丽发生性关系。

  2013年4月至2013年5月,42岁的送气人员王某明知阿丽年仅13周岁的情况下,在其出租屋内多次与阿丽发生性关系。在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间,17岁的四川男子郑某,在其出租屋内也多次与未满14周岁的阿丽发生性关系。

  2014年8月,阿丽的父母发现阿丽怀孕后,立即向福州仓山警方报警。仓山警方立案侦查,先后抓获郑某、谢某、张某和王某,后福州仓山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4人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本案不属于共同犯罪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分别与阿丽发生性关系,且阿丽均称是自愿的。但是,犯罪嫌疑人谢某、张某、王某、郑某在明知阿丽系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