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全系统开展“思想大解放 推动大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2.05.2015 17:18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吉合基字〔2015〕40号
关于印发《在全系统开展“思想大解放 推动大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推动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全面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省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在全系统开展“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15年5月12日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推动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全面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省社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安排部署,利用2个多月时间,在全系统开展“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大讨论活动(以下简称大讨论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克服制约供销社发展的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强化为“三农”服务的理念,探索综合改革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范围对象 本次大讨论活动的对象为全系统各级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 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社党组的要求,坚持把贯彻《决定》精神和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精神贯穿到大讨论活动的始终。通过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实现四大突破:即在解决束缚供销社事业发展的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在创新供销社体制机制的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在寻求解决服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措施上有新突破;在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途径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用新的视角和思路解决发展观念、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创全省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开展大讨论活动,要紧密联系我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实际,结合全系统“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专题内容,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讨论。 1.深入学习《决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方面。要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开拓创新,让思想的大解放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大发展。 2.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面。围绕如何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进行讨论,找准改革突破口,探索改革途径。 3.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方面。围绕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土地托管、创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经营管理机制、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探索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讨论,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大力提升为农服务功能和水平。 4.加快转变各级联合社职能方面。围绕如何深化联合社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等方面进行讨论,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5.加快社有企业发展方面。围绕如何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整合社有企业现有资源、规范治理结构、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等方面进行讨论,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6.创新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围绕如何推进系统上下社有企业产权联结和业务联合进行讨论,发挥财务审计、监事会作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方面。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讨论,重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 四、活动方式及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5日)。根据省社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开展全系统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通知,抓好组织发动。 2.组织市(州)供销合作社开展本地区大讨论活动(5月16日—5月25日)。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决定》的精神,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达到干部职工在学习中解放思想的目的。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为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献计献策。 3.开展调查研究阶段(5月25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 4.召开2个层面座谈会(6月1日—6月10日)。以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为单位召开1个座谈会,组织机关、社有企业、基层社参加;以市(州)供销合作社为单位召开1个座谈会,组织市(州)社机关、市直企业和县级社重要领导参加。听取意见,查找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5.形成专题报告阶段(6月11日—6月20日)。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在开展大讨论基础上,就讨论命题撰写专题报告,并至少向省社递交一份专题报告。专题报告杜绝空谈理论、网上下载和抄袭,要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形成有观点,操作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好文章。 6.总结交流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召开总结研讨会,可以单独召开系统研讨会,或与省社机关一起召开总结会,交流各地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发展新办法新举措,并将见解独到、具有借鉴意义的专题报告汇编成册,下发各地。 五、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省社成立大讨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吴晓光任组长,理事会副主任李禾、监事会副主任张书局任副组长,王光瑞、王娟、胡国栋、李国东任小组成员。系统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处,负责具体工作。 2.强化责任。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活动统一要求和安排,指导系统上下开展好大讨论活动,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将讨论活动中好的思路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拓宽改革思路。 3.高度重视。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把大讨论活动当作一件大事,高度重视,纳入日程。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讨论,结合工作职责,就供销社改革发展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带头讨论,不必受讨论题目的限制。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组织本地区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并保证每周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半天,确保学习讨论取得实效。 附件:大讨论活动中思考的13个问题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12.05.2015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