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车快速路上狂奔 交警:不允许上快速路

16.07.2015  08:09

  昨日15时许,长春市民周先生驾车在东部快速路上行驶时,从右侧行车道上急速开过一辆红色的三轮车。“变了形的车身,不低于60迈的速度。”周先生说,突然窜出来的这辆车吓了他一身冷汗,也让周边的车辆都有意躲闪,生怕惹来麻烦。

  “一路狂奔,不低于60迈速度。”周先生回忆,当时三轮车是从东部快速路卫星路路段上来的,他驾车在中日联谊医院附近下了快速路,之后红色三轮车继续向前行驶,速度不减,仔细端详这辆车,车身后部貌似有碰撞后的痕迹,有不同程度的凹陷,加之驾驶速度快,行驶在路上时左右摇晃,周边车辆见此情况都有意避让,生怕造成交通事故。

  昨日,绿园区大队车宣科科长王浩表示,按照交通法有关规定,机动三轮车是不允许上快速路,更何况周先生碰到的这辆车车况太差,一旦车速加快,车性能不行,很容易发生操作不当,导致侧翻或是撞上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

  “一般情况下,驾驶这样车辆的人都是残疾人,残疾人代步车,不允许营运,不允许上路。”王浩说,驾驶此类机动三轮车的上了快速路被交警发现,驾驶员在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将处200元罚款、扣三分处罚。(记者 李娜/报道 赵毅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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