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企、快递对可疑信件可要求用户开拆验视

01.12.2014  13:12

近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长春 市邮政条例》。条例规定,建设商业区、旅游景区、住宅区、高等院校校区或改建旧城区时,建设单位应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安符合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新建城镇居民楼的信报箱应由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并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已建成的城镇居民楼未设信报箱的,由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补建;已破损的信报箱,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违法寄递国家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的物品。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发现可能有夹寄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对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新文化报记者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