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快递业“实名制”收寄制度11月1日起实行
31.10.2015 00:02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王丹)记者从省邮政管理局获悉,从2015年11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快递实名收寄制度,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协议客户的快件外,一律要求比对核实寄件人的电话号码及身份证信息并登记后方可收寄。
实行快递实名制,有市民担心,如果个人信息泄露该向谁追责?对此,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来说,快递实名制势在必行。为保障个人隐私,寄递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户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对非电商协议客户的运单信息要及时补录,实现寄件人身份可追溯、可查询。鼓励企业推广电子运单应用和使用带有实名验证功能的手持终端设备。今年底,规模以上寄递企业省际分拨中心安检机将安置到位,并加强安检机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
对于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如电商企业、大客户等要全部签署安全协议,协议内容不全面或者不完善的应当立即补充;对于非协议客户,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或者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核实寄件人电话号码,可通过核实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是否与预留电话号码一致的方式,或者现场拨打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的方式进行;核实寄件人相关身份信息,可通过现场核实寄件人填写的姓名与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姓名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
此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综办等15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到明年3月底,全国范围内将集中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措施要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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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2015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