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交警和公交巴士公司志愿者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01.04.2015 16:50
本文来源: 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3月25日,朝阳区交警大队民警和长春公交集团巴士公司一车队的志愿者10余人,共同来到繁华的商业街——红旗街与工农大路交汇处,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走在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长春公交集团巴士公司一车队出动了一台宣传车,车上悬挂了“礼让斑马线,文明走在前”宣传横幅。车前摆放了两块“礼让斑马线,文明在路上”主题宣传板。在宣传车的旁边,志愿者打着“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标语。几名交通民警和10余位志愿者,手拿宣传单不时对过往的行人进行宣传。还有2明志愿者手持小红旗提示右转弯的机动车,遇有行人在人行横道绿灯通行时主动停车避让。宣传场面气氛浓郁。
交通之声的记者闻讯赶到现场进行采访。
过路的行人张先生讲:每次过街,在人行横道遇绿灯通行也被右转的机动车阻拦,赶到不安全。今天,志愿者手拿小红旗提示机动车避让行人,我感到行人的通行权受到了保护,受到了尊重。
交通民警也在对感兴趣的交通参与者解答相关问题。一行人问:很少看到“礼让斑马线”这样的宣传活动。如果司机违反是否应该受到处罚?民警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应处100元罚款记3分。这是保护行人依法通行权的需要,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理念。
此次“礼让斑马线,文明走在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600余份,接待交通参与者提出问题21次,取得显著宣传效果。
本文来源: 交通警察支队
01.04.2015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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