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网聊女微友后见面 疑似遇酒托四盘小食330元
7日上午,董先生的微信收到新朋友添加信息,一名自称姓高的女士添加他,从微信头像照片看高女士很漂亮。董先生和高女士在网上聊天很开心,高女士提出见面。当日17时许两人见面后,进了高女士选的一家茶餐厅。
网聊一上午 女微友约见面
董先生和高女士两个人成为微信好友后,在微信上聊得很投机。中午时分,高女士提出要和董先生见面。董先生并未多想,就欣然同意了。17时许,董先生如约来到和光路上高女士说的见面地点。
很快,高女士就出现了。两个人见面后,决定找个地方坐下聊天,高女士提出去附近的一家茶餐厅,董先生就随同高女士向一家茶餐厅走去。
四盘小食330元 疑似遇到酒托
董先生和高女士进入茶餐厅后,找到座位,高女士顺手拿起桌上的餐单,点了两杯饮料,一份小食套餐。东西很快就上来了,一个小果盘、一盘葡萄干,还有两盘干果。董先生还没来得及吃,服务员就走过来要求先结账。
“当时我也没多想,很多店都是先结账的,可是服务员说300多元还是把我吓一跳。”11日,董先生说,他只知道果盘是38元,算起来也就100多元的东西,而且服务员态度很蛮横,只好结账走人。进去还不到20分钟,点的东西也没吃,出来后,高女士和董先生就分开了。“从饭店出来后就不联系了,我应该是遇到了酒托。”事后,董先生仔细回想,感觉自己遇到了酒托。
事发时证据难留 事后维权难
据悉,董先生付钱后,向服务员要发票和机打消费小票,但是服务员什么都不提供。没办法,董先生只好自认倒霉。
“无法抓住现行、没有留下证据、酒水明码标价成监管难点。”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的工作人员周先生表示,酒托的事情时有发生,但调查取证很困难。上当者往往事后投诉,酒托早已离去,找不到人,甚至连最基本的发票都没有,这让工商执法难度增大。如想处理此事,除非消费者找出证据证明酒托和酒吧有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