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征集:新校园道路建筑命名 校徽校名字体
各位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朋友:
你们好!
目前,全校师生关注的长春大学新校园筹建的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为了培育和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热爱新校园,参与新校园建设的热情,增强对学校办学精神、办学传统、办学理念的认同感,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以及关心、支持长春大学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公开征集长春大学“新校园道路、建筑、园区、景观命名”和“校徽、校名字体”。现将征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关于征集“新校园主道路、建筑、园区、景观命名”的要求
(一)建议命名思路可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1.以学校办学历史或校训词语为命名参考元素;
2.以学校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发展定位为命名参考元素;
3.以中华文化传统精粹(文、史、哲等文化内涵,先贤圣人的名言警句)为命名参考元素;
4.以现代大学精神内涵或励志格言为命名参考元素;
5.以东北地区富于特色的诗词、对联、地名、景观名、气候特征、历史文化象征等为命名参考元素;
6.以新校园规划开辟的道路、建筑、园区、景观旁种植的树木、花卉名称为命名参考元素;
7.以新校园及周边地理特征、各类道路、建筑、园区、景观的实用功能、用途为命名参考元素。
(二)命名征集的原则
1.名称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光荣历史、辉煌业绩,弘扬学校的办学精神,突出办学特色,表达广大师生员工的理想追求。
2.名称简约典雅,注重校园文化气息,一般由三至五个汉字组成,避免重名、谐音、同音、歧义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
3.名称格调高雅,彰显人文底蕴,突出地域文化特征,彰显学校道路、建筑、园区、景观命名的独特性。
4.名称简洁、明了、易记,尊重约定俗成的历史,体现情致品味,远离庸俗低趣,有一定的诗情画意,对于学生的成长具有激励作用,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
5.求同存异,拒绝故弄玄虚,避免偏僻生涩,不得带有封建的和不健康的文化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命名项目范围
1.主要道路
2.单体建筑
3.校园园区
4.人文自然景观(含湖区、桥梁、山丘、树林、凉亭、植物园、广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