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停征婚姻登记费 收养登记费同时停征

06.04.2017  19:41

        4月1日,是小张和女朋友决定登记结婚的日子。早上他们和单位请了假,来到船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进门,工作人员就告诉他们:“从今天开始,我市停征婚姻登记费。”二人相视一笑,直呼:“我们日子选得真好!

  松花江网讯      4月1日,是小张和女朋友决定登记结婚的日子。早上他们和单位请了假,来到船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进门,工作人员就告诉他们:“从今天开始,我市停征婚姻登记费。”二人相视一笑,直呼:“我们日子选得真好!

  递交了身份证、户口簿、三张两寸红底双人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几分钟后,二人就拿到了大红的结婚证书。虽然只省了9元钱,小两口儿依然很开心。他们说:“结婚登记没花一分钱,很意外,这相当于政府给我们新人发祝福红包了。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此前,我市执行的婚姻登记费收费标准为9元。

  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4月1日起,我市停征婚姻登记费,同时停征的还有收养登记费。此前收养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250元。  (江城日报记者/赵迎华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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