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国税局五个“强化”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

17.06.2015  17:36

为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纳税申报意识较为薄弱、财务核算混乱等现象,长岭县国税局采取“五个强化”举措,不断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是强化税收宣传。通过税法公告、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农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使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的依法纳税意识。

二是强化办税辅导。辅导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自觉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以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正确进行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核算。及时解答有关合作社涉税方面的咨询,详细告知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所需资料、办理流程等,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合作社辅导其办理减免税手续,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强化源头控管。加强与工商、农办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料严格审核,重点了解其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方式和成员构成的真实情况,据以实行分类管理,准确进行税种和征收方式鉴定,形成部门联动、步调一致、无缝隙连接的工作体制。

四是强化日常管理。重点深入13户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社员增减变动、收购农产品来源、应税和免税核算、开具发票的真实性、申报数据信息真伪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

五是强化以票控税。利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集中查询,认真筛选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发票清册,对其开具的发票逐份调取发票电子存根,对专业合作社每月申报逐一核实,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