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强制拆除小锅炉将取消政府财政补贴资金

13.08.2015  10:57

近日,我市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通知》。2015年,我市将全面淘汰四环以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年内至少淘汰燃煤小锅炉1000台。

 

逾期仍未拆除的小锅炉将被强制拆除,且不得申报政府财政补贴资金。市政府督察室将对各区、开发区淘汰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未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辖区,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考核时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