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张焕秋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9月2日,市长张焕秋主持召开市政府15届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吉林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若干政策实施意见》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事项。
研究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政策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修废等事项
松花江网讯 9月2日,市长张焕秋主持召开市政府15届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吉林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若干政策实施意见》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事项。
副市长崔振吉、徐莉、陈东、孙宝玉、陈胜,市政府党组成员郑国学,市政府秘书长吕任鹏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吉林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按照该计划,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PM2.5浓度年均值达到47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达到7天以下,力争提前一年达到国家目标要求。会议强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对我市“十三五”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改善和提高我市的人居环境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着力破解工业污染治理、淘汰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以及餐饮业油烟治理等重点、难点工作,逐项研究和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若干政策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会议强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是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遵循民意,解决急难,积极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人才和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在农村兴办医疗机构、教育事业、养老服务、商贸流通、乡村旅游、金融服务等事业,着重解决农村长期存在的资金短缺、人才不足、发展滞后等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法制办对我市47部行政管理类地方性法规和79部政府规章进行了集中清理。我市拟对4部地方性法规和20部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8部地方性法规和10部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其中,地方性法规废止和修改将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清理长效机制,实行政府规章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对修改后的政府规章要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江城日报记者/高海峰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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