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张新版营业执照颁出 五证合一制度启用

09.10.2015  11:49

8日上午,副省长隋忠诚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向企业颁发了我省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标志着我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领取者姜镪兴奋地说,“作为全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受益第一人,我感到十分荣幸。”姜镪表示,“以前企业在办理‘五证’时要跑工商、质监、税务、社保、公安等多个窗口,光材料就要准备一打,现在五证合一改革真的方便企业,一个窗口搞定,只需要提交一份资料,而且工商部门登记效率这么高,企业是省时、省事又省心。”

据了解,本次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适用于 吉林 省内各类企业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但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实施范围。改革实施后,将原来的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社保部门核发社会保险登记和公安部门核发刻制公章准许证明,改为一次申请,由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负责受理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审核后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做到源头统一赋码,准入登记与赋码同步完成,质监、国地税、社保、公安部门对企业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

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工商窗口记者看到,吉林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服务指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说明等材料一一陈列在展示栏内,让办理证照的企业一目了然。

据省工商局审批办工作人员薄广介绍,“本次制度实施的过渡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使开公司办理流程精简、成本降低,办事变得更加方便,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共享,并与社会和市场各方面信息交换整合,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保障。

新文化报(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