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工商分局建立“禁塑”监管长效机制

01.03.2016  15:49

2015年吉林省“禁塑令”实施以来,经开工商分局认真落实市局相关工作部署,以打造禁塑示范区为目标,积极建立了“禁塑”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制定“禁塑”工作目标进度表。确定重点监管区域和重点对象,按“由大及小”方法,先大型超市、市场,再到食杂店、水果店等,分类、限时、逐层次规范。

二是明确网格化监管责任。各工商所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网格管理员重点检查塑料制品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经营主体资格,检查聚乳酸标识,检查经营者进销货台帐是否齐全,对于发现的无照经营、进销货台帐不健全、不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等行为进行约谈或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

三是实行“一对一”指导。管理员在“禁塑”检查中,“一对一”指导市场、超市“禁塑”工作负责人,建立“禁塑”管理档案,明确档案内应装载的内容,包括:进货台账、“禁塑”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供货商及联系电话和承诺书等,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

四是实行“产需现场对接”。对购买不到可降解购物袋的市场、超市和业户,现场打电话进行联系协调,确保购销渠道畅通。

五是逐户签订承诺书。明确开办单位为市场“禁塑”第一责任人,承担检查和管理责任,督促场内业户严格执行“禁塑令”,杜绝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分局领导带队,采取“日抽查、周调度”方式,对各工商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禁塑”工作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