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开展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

30.06.2016  14:44

  中国吉林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卫生计生扶贫工作,有效解决我省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省卫计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符合住院条的贫困患者可“先诊疗后结算”。

  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我省开展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主要目的是,对全省患病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救治,对于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患病贫困人员,通过医疗救治,改善生存质量;对于具备劳动能力的患病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治,使其恢复劳动能力,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境。

  贫困人口就医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结构负责首诊、筛查工作,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作为辖区贫困人口医疗救治工作主体,负责贫困人口患疑难复杂疾病的治疗和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支援申请,必要时向上转诊。省市级医疗机构通过派驻巡回医疗队、远程医疗的方式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6月份建贫困人口健康档案

  7、8月依据档案制定治疗方案

  6月,按照要求,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为实施主体,与当地乡村医生共同组建服务队,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逐村逐户开始排查,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

  7月、8月,县(市区)医疗机构分层次开展医疗救治工作,7月1日前,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要组建县级巡回医疗队,进驻乡镇,依据患病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对需要医疗救治的病患贫困人口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明确诊断,明确治疗方式: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医疗,县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外请省级专家治疗,上级转诊治疗等。

  7月至9月,吉大一院、吉大二院、中日联谊医院、省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组建省级综合巡回医疗队,负责向医联体内县级医疗机构驻派医务人员,开展巡回医疗工作。协助当地开展自身不能解决、经省级专家指导,可以在本地救治的重症患者和复杂手术。7月1日前,省级巡回医疗队要进驻帮扶县,帮助各县级医疗机构启动巡回医疗工作。

  省肿瘤医院、省结核病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组建省级专科巡回医疗队,负责救治有特殊专科医疗需求的贫困人口。

  符合住院条件的贫困患者 可“先诊疗后结算

  开展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

  据了解,省卫计委将最大限度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自付比例,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多渠道报销。

  积极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农合报销以外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和院内会诊费。依托现有中央、省级专项项目资金,将贫困人口优先纳入各类减免医疗救治项目,力争实现专项项目内医疗服务全免费。

  对于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贫困人口,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符合规定,给予提高门诊报销比例。符合住院条件的贫困人口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

  患者需与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有关协议,并将其医保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交由医疗机构代为保管。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凭协议书、患者有关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与医保经办机构、民政救助直接结算,剩余部分由患者支付。

  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救治费用通过现行医保制度等渠道解决。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记者/艾灵 松花江网编辑/陈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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