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队开展行动 严厉处罚酒驾超员等违法行为
5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目前是旅游旺季、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针对夏季旅游季节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加大对酒驾、超速、疲劳驾驶、超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但从全国看,夏季交通安全不容乐观,8月4日和5日,全省还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严厉处罚各种交通违法。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还针对企业内部安全监管不落实,车辆失管失控乱象突出;旅游客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法驾驶乱象突出;导游不履职,乘客安全意识不强,不系安全带现象突出,以及旅行社、运输企业追逐利益,非法运营乱象突出等交通“四大乱象”,进行了“出游高峰安全提示”。
下一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开展集中夜查行动,重点查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和不按规定安装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并积极联合交通运输、旅游、安监等相关部门,坚持“三严”,即严格动态监控措施,严管隐患突出企业,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公路旅游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届时还将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全国执法“大直播”行动,曝光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果,以案说法,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当前正值旅游出行高峰,客运安全风险加剧。
为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公安部交管局提示乘坐客运车辆的群众,上车后请按规定自觉使用座椅安全带,切记:安全带——生命带! 在出行、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请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客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客运车辆驾驶人在发车前和行车途中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要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严禁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客运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查纠客运车辆驾驶人违规违法运营行为。旅行社要依法依规包租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车从事旅游活动,并严把安全资质审核关。旅行社导游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提示和监督,确保旅游出行平安。/记者李娜实习生王春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