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林业局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专项大检查

21.08.2015  10:23

  为切实加强全市林业系统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粉尘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通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通安委办〔2015〕77号)要求,市林业局结合全市林业系统实际,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专项大检查工作。

  一是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防范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检查目标,落实检查责任,建立检查机制,确保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是摸清爆炸粉尘企业底数。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市林业局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安全监管台账,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现状,实行分类监管、重点监管。

  三是突出检查重点。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进行全面排查,突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各类电器设备、线路是否按规定接地,没有老化、裸露,以及符合防爆标准;企业基础情况、监管执法、宣传培训台账是否健全;企业劳动组织是否符合规定、科学合理等重点,确保达到排查隐患,预防事故的目的。

  四是实行领导责任分工,包保检查和监督。市林业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了6个检查督导组,对全市7个县市区和一个直属国有林场进行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专项大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整改。对工作开展缓慢、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