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环保局开展检查污染企业“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9.10.2015  15:40

  为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长白县环境保护局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大对辖区内已批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检查,查清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手续,对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对建设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重点,责令立即整改,针对建设项目存在“久拖不验”、“未批先建”和“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为全面掌握县域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