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24.05.2018  03:28

吉建安〔2018〕4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现将《2018年吉林省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7日

抄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

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40号)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省建设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2018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组织领导下,统一部署和研究活动的有关事项和决策。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5月份开始,主要包括以下九项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理年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主题,深入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设立安全生产专栏。各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电子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安全生产内容不少于2小时。

(三)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广场、公园、社区、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咨询台;各企业要自行组织集体安全宣誓活动,宣誓词结合自身特点自拟,要举办展览展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四)开展专家进企业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基层向一线员工开展现场宣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和应急逃生自救常识。

(五)开展安全生产进传习所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纳入各地传习所讲习内容,并固化为常态活动内容。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坚持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观摩、评估、总结和宣传。

(七)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进行反思大讨论,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

(八)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厅网站上推广展示。

(九)开展行业专项宣传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行业领域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省各地同时开展。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配合实施。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责任、安全科技、依法治安等4个主题,组织省内主流媒体成立“白山松水安全行”采访团,深入基层,深入挖掘各地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向全社会推广。同时,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组织机构,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省厅安委会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考评。

(四)强化应急保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相关部门于5月2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电子文本、视频和照片资料存入优盘,同纸质文件一并寄到省厅相关处室。

安全处联系人:姜英,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传真):0431-82752527,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403室安全处,邮编:130051。

房产处联系人:王琦,邮箱:jst8203@163 .com,电话(传真):0431-82752598,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541室房产处,邮编:130051。

城建处联系人:王江河,邮箱:694444035@qq .com,电话(传真):0431-82752606,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533室城建处,邮编:130051。

 

附件:1.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1

 

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附件2

 

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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