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开展《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17.08.2015  19:33

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已列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为保障立法工作顺利开展,自2015年7月13日开始,由省局法规处刘丹松处长带队,会同相关处室专业人员先后到长春市、辽源市和通化市,组织完成了《条例》的省内立法调研工作。

省局对此次立法调研工作高度重视,制发了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督查指导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服务处、保化处、专员办、食品稽查总队和法规处组成的立法调研组。立法调研组在工作期间主要采取座谈的形式广泛听取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意见,并走访了部分参与座谈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详细了解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

刘丹松处长代表省局立法调研组向参加调研的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阐明了此次立法调研的目的和《条例》的设计原则,诚恳地向参加座谈的同志征询意见。参加座谈会的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代表对调研组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反响热烈,从不同立场和角度对《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