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食药监局开展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
7月17日,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发布会。该局副局长林光日、各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以及州食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为及时有效消除冷藏、冷冻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冷藏、冷冻食品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严防不合格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
为深入了解冷库食品市场现状,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食药监局联合延吉市公安局、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延吉市内3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冷库进行了一次初步摸底检查,取得了预期的工作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共有冷库66家,这些冷库既有企业内部使用的冷库,也有对外出租租赁性质的冷库。这次摸底检查虽然没有发现过期食品或其他不合格食品,但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对冷库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不到位、个别冷库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差、索证索票不全和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等问题。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责令冷库经营者进行相应的整改。
此次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将历时3个月:7月份为调查摸底阶段,8至9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上旬为总结验收阶段。期间州食药监局将采取如下几项措施全面整治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市场:一是全面清理冷库食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杜绝无证无照经营;二是规范冷库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意识,确保经营食品来源清楚、去向明白;三是加大对冷库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冷库市场;四是适时组织开展对冷库冷藏冷冻食品的抽样检验,科学有效把住冷库食品质量关口。
此次全面检查冷冻冷藏食品,主要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促进食品冷冻冷藏业溯源制度建设,完善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摸清食品冷库的基本情况,积极排查履职风险和监管隐患,严厉查处冷冻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流通环节冷冻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是以食品经营者自建冷库、出租冷库、出借冷库和为食品经营者存储冷冻冷藏食品的冷库,加大对冷库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清理冷库储存进货渠道不清、来源不明的食品,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此外,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求各县(市)要认真总结、分析整治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提出管理意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相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冷库储存及经营管理行为,完善冷冻库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冷冻冷藏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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